杨陵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1年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1〕68号)要求,经研究研究决定于2021年4月至12月,在全区开展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现将《杨凌示范区2021年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杨凌示范区2021年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docx
2.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