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杨凌示范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召开示范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通报近期示范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示范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企业台账建立不完善、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等问题。示范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及杨陵区工作专班,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坚决扛起燃气行业安全管理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9月11日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精神,认清形势任务,采取管用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尽快完善企业信息登记台账。要按照国家方案和专项整治系统明确5大类16小类要求,加快企业信息收集、甄别、核实、完善等工作,对城区、镇(街道)、农村相关企业开展地毯式、全覆盖、网格化摸底排查,全部建立信息台账,切实做到应录尽录。二是建立其他企业信息登记台账。除完成系统明确的5大类16小类企业信息台账录入外,还要对排查范围内的九小场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集贸市场、夜市、建筑工地、加气站等用气企业进行梳理排查,明确此7类企业牵头部门,分类汇总完善企业信息,本周四前全部完成台账建立工作。三是熟悉掌握本部门工作职责。要组织本部门分管领导、检查人员等认真学习全省及示范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陕西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现场检查工作细则》,确保开展现场检查、督帮指导等工作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四是压茬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要组织检查人员对录入专项整治信息系统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隐患“清零存量、严控增量”。五是开展实地督帮指导。示范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杨陵区的督帮指导及业务指导,实现排查底数清、隐患问题清、整治措施清、核查验收清。六是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媒介、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和明白卡等方式,广泛宣传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及燃气安全常识等,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七是加强信息报送,做到上下沟通顺畅,信息报送及时。
示范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全体成员、示范区专班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杨陵区专班办公室副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