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住房保障 / 正文

青年公寓房屋配租结果公示—202410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房号
1杨*镯4102211*******424X71414
2杨*华6101251*******623971502
3赵*萌6104241*******042X71529
4冯*震6125241*******021471404
5陈*晨6101121*******204171418
注意事项:
1、摇号结果公示期从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止。
2、请于2024年11月11日至111月15日之间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年公寓一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7031593)签订租赁合同、领取房屋钥匙。
3、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领取房屋钥匙的,视作弃权处理。本年度内不可再次申请。
4、公租房初期承租期最短三个月最长一年。初次承租期满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继续承租,在租赁期内需要退房的,携带证件到青年公寓一楼办理。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公租房管理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前终止合同。
5、公租房只用于各位租户作为过渡性住房使用,不准装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若租住期间购买住房,请及时履行退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