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陕西源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水韵天伦居项目,存在未核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证擅自交付房屋、违规代收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现已依法立案调查。为全面查清违法事实,完善案件证据链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违法事实概要
经查,陕西源琳置业有限公司在其开发建设的水韵天伦居项目房屋交付过程中,存在未核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证擅自交付房屋、违规代收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形。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按规定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开发企业不得交付。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固定完整证据,依法公正处置该案,现面向上述项目相关业主征集违法线索及佐证材料。
二、有关事项要求
(一)水韵天伦居项目尚未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请依法主动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
(二)水韵天伦居项目购房过程中曾被陕西源琳置业有限公司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请及时向我局提交佐证材料,配合案件调查工作。需提交资料复印件如下:业主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维修资金缴费收据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相关业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我局。逾期未报送材料的,我局将依据现有核查证据依法结案处理。我局将严格做好业主信息保密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咨询及报送地址:政务大厦一楼政务服务中心A20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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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