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陕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现将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如下:
一、行政处罚信息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杨管城罚决字〔2026〕第000001-1号
当事人:杨凌安宜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提供经纪服务,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九)项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处罚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作出处罚机关: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出处罚日期:2026年5月28日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杨管城罚决字〔2026〕第000001-2号
当事人:靳纪涛
违法行为类型: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提供经纪服务,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九)项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处罚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作出处罚机关: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出处罚日期:2026年5月28日
二、公示说明
1.本公示已对个人隐私、银行账号、缴款信息等脱敏处理。
2.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三年。
3.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无效的,我局将在3日内撤回公示并说明理由。
4.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