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23号秦创原软科中心A座11层01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3日下午14 时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8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运维服务单位1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填写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函(格式不限定)。未提供证明函的,将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提供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印花税不作为税收缴纳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8、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 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10月28日 09:00:00 至 2025 年10月30日 18:00:00 止(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8:00 获取,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23号秦创原软科中心A座11层01号
3、售价:0.00 元。
4、领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箱领取。
注: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现场获取者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请将单位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2536358783@qq.com,邮箱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邮箱正文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答疑受理
1、时间: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0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2、受理方式:邮箱2536358783@qq.com 。
六、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1楼B1会议室
七、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3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1楼B1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新桥路6号
项目负责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13720774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百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23号秦创原软科中心A座11层
项目联系人:张飞飞
电 话:15129827800
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 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