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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前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的通知

示范区城管委各成员单位:

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决定即日起在全区开展春节前市容市貌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任务

(一)城市道路大清扫

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水域的清扫保洁,实行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提高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强背街小巷路面清扫保洁,及时清除积水、落叶、废塑料等废弃物;组织开展单位庭院、街道社区、房前屋后路面清扫保洁,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1.道路清扫保洁:实施延时保洁制度,按规定人员和作业时间实施清扫保洁;清扫车、冲洗车(洒水车)全部上路按照规定的道路实施机械化作业;成立市政环卫应急队,不间断的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发问题;力求在人员着装、保洁工具和保洁车辆方面实现“三统一”。(示范区城管局牵头,杨陵区政府配合)

2.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完成生活垃圾的清理和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的整顿,消除卫生盲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杨陵区政府负责,示范区城管局配合)

3.城区河道整治:加强对市区河道、沟渠两侧的管理,确保城区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废弃物;公用设施完整,运转正常。(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水务局配合)

4.园区环境卫生整治:督促各入区企业做好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治理,完成园区主干道路日常清扫保洁,绿化树木的定植修补、套红刷白,闲置空地的清理复垦,沿路空地的杂草杂物清理,园区内陈旧广告牌匾的清除。各园区办负责做好园区主干道的清扫保洁,绿化树木的定植修补、套红刷白;做好棚头、棚尾、棚顶、护坡杂草杂物的修复清理,以及闲置空地的清理复垦。做好标准设施园内苗木、花卉、杂果接壤地段的杂物清理。(杨陵区政府负责,示范区城管局、工业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二)开展“城市家具”大清洗

加强报刊亭、公交站亭、广告牌、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的清洗,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1.市政设施整治(示范区城管局牵头,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交通局,以及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配合)一是检查城市道路路面坑洼、积水、破损、路基下沉、塌方、窨井盖缺失情况等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整改,确保道路安全;对养护维修道路施工,要检查落实安全围挡维护、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二是检修城市照明设施,检查高空作业、防范漏电触电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是检查运行及在建的城市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四是督察电力、电信、邮政等部门对公共设施修复刷新,清除设施上乱喷涂、乱张贴的野广告,确保公共设施功能良好、使用正常、整洁规范。五是加强市政工程施工管理,认真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占道规范,围档规整,有公示标志,现场周围无污水冒溢,工完料清场地净。

2.环卫设施管理:公厕、中转站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确保按时开放。城管维修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设施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确保设施完好。对主次干道丢失、破损的果皮箱及时进行更换、维修,确保箱盖完好无损、外部整洁,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时清掏和擦洗果皮箱。(示范区城管局牵头,杨陵区政府配合)

3.垃圾场管理:垃圾场填埋区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管理规范实施管理,要缩小工作面,及时覆盖黄土,分层压实,垃圾渗滤液处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搞好垃圾处理场长远环境污染评价,积极预防地下水质污染。(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城管局配合)

4.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整治:(示范区城管局牵头,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一是加大对违法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对版面破旧、质量不高、设置位置不当及无证广告,责成设置单位限期更换、维修或拆除,保证户外广告设置有序、规格适度、工艺新颖。清理以各种名义私拉乱扯的软体条幅、布幅。二是加大组织实施小广告治理工作。及时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小广告进行清理、覆盖。三是规范门头牌匾和霓虹灯设置。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门头牌匾和霓虹灯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对图案文字显示不全、污浊、损毁或霓虹灯残缺不全、不亮的,立即责令限期改正或拆除,确保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图案显示完整醒目,照明设施正常运行;按照“一店一招牌”的原则,对沿街门头店面多余的电子闪光灯(箱)进行拆除。加强对门头牌匾施工现场的管理,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围挡。

(三)开展市容环境大清理(示范区城管局牵头,杨陵区政府、示范区食药监局配合)

以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集市、车站、广场等区域为重点,集中整治垃圾成堆、杂物乱放、违规张贴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一是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乱摆设摊点(瓜果摊、早市、夜市摊群)。重点清理博学路、西农路等马路市场,以及主干道上非法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行为。清理各类私搭乱建、违章堆放占压道路行为。二是清理取缔非法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传(咨询)行为。对户外宣传(咨询)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坚决清理取缔非法搭建舞台从事商业宣传、促销等活动;对涂改、伪造审批手续,随意扩大经营范围,擅自变更用途等商业促销行为依法制止。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是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最佳的城市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一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组织强有力的队伍,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时间、力量和精力打好市容市貌大整治工作攻坚战。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电台、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推进情况。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工作要求,倡导全民积极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争当环境卫生保洁员、文明行为宣传员和卫生保洁监督员。

(三)严格督导,狠抓落实。围绕此次整治活动,建立领导分包区域、分包重点工作制度,现场督促解决问题。各项整治工作责任领导要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相互协作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集中整治活动顺利推进。

 

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代)

20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