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城管委各成员单位:
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决定即日起在全区开展春节前市容市貌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任务
(一)城市道路大清扫
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水域的清扫保洁,实行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提高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强背街小巷路面清扫保洁,及时清除积水、落叶、废塑料等废弃物;组织开展单位庭院、街道社区、房前屋后路面清扫保洁,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1.道路清扫保洁:实施延时保洁制度,按规定人员和作业时间实施清扫保洁;清扫车、冲洗车(洒水车)全部上路按照规定的道路实施机械化作业;成立市政环卫应急队,不间断的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发问题;力求在人员着装、保洁工具和保洁车辆方面实现“三统一”。(示范区城管局牵头,杨陵区政府配合)
2.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完成生活垃圾的清理和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的整顿,消除卫生盲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杨陵区政府负责,示范区城管局配合)
3.城区河道整治:加强对市区河道、沟渠两侧的管理,确保城区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废弃物;公用设施完整,运转正常。(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水务局配合)
4.园区环境卫生整治:督促各入区企业做好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治理,完成园区主干道路日常清扫保洁,绿化树木的定植修补、套红刷白,闲置空地的清理复垦,沿路空地的杂草杂物清理,园区内陈旧广告牌匾的清除。各园区办负责做好园区主干道的清扫保洁,绿化树木的定植修补、套红刷白;做好棚头、棚尾、棚顶、护坡杂草杂物的修复清理,以及闲置空地的清理复垦。做好标准设施园内苗木、花卉、杂果接壤地段的杂物清理。(杨陵区政府负责,示范区城管局、工业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二)开展“城市家具”大清洗
加强报刊亭、公交站亭、广告牌、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的清洗,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1.市政设施整治(示范区城管局牵头,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交通局,以及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配合)一是检查城市道路路面坑洼、积水、破损、路基下沉、塌方、窨井盖缺失情况等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整改,确保道路安全;对养护维修道路施工,要检查落实安全围挡维护、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二是检修城市照明设施,检查高空作业、防范漏电触电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是检查运行及在建的城市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四是督察电力、电信、邮政等部门对公共设施修复刷新,清除设施上乱喷涂、乱张贴的野广告,确保公共设施功能良好、使用正常、整洁规范。五是加强市政工程施工管理,认真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占道规范,围档规整,有公示标志,现场周围无污水冒溢,工完料清场地净。
2.环卫设施管理:公厕、中转站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确保按时开放。城管维修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设施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确保设施完好。对主次干道丢失、破损的果皮箱及时进行更换、维修,确保箱盖完好无损、外部整洁,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时清掏和擦洗果皮箱。(示范区城管局牵头,杨陵区政府配合)
3.垃圾场管理:垃圾场填埋区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管理规范实施管理,要缩小工作面,及时覆盖黄土,分层压实,垃圾渗滤液处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搞好垃圾处理场长远环境污染评价,积极预防地下水质污染。(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城管局配合)
4.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整治:(示范区城管局牵头,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一是加大对违法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对版面破旧、质量不高、设置位置不当及无证广告,责成设置单位限期更换、维修或拆除,保证户外广告设置有序、规格适度、工艺新颖。清理以各种名义私拉乱扯的软体条幅、布幅。二是加大组织实施小广告治理工作。及时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小广告进行清理、覆盖。三是规范门头牌匾和霓虹灯设置。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门头牌匾和霓虹灯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对图案文字显示不全、污浊、损毁或霓虹灯残缺不全、不亮的,立即责令限期改正或拆除,确保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图案显示完整醒目,照明设施正常运行;按照“一店一招牌”的原则,对沿街门头店面多余的电子闪光灯(箱)进行拆除。加强对门头牌匾施工现场的管理,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围挡。
(三)开展市容环境大清理(示范区城管局牵头,杨陵区政府、示范区食药监局配合)
以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集市、车站、广场等区域为重点,集中整治垃圾成堆、杂物乱放、违规张贴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一是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乱摆设摊点(瓜果摊、早市、夜市摊群)。重点清理博学路、西农路等马路市场,以及主干道上非法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行为。清理各类私搭乱建、违章堆放占压道路行为。二是清理取缔非法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传(咨询)行为。对户外宣传(咨询)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坚决清理取缔非法搭建舞台从事商业宣传、促销等活动;对涂改、伪造审批手续,随意扩大经营范围,擅自变更用途等商业促销行为依法制止。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是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最佳的城市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一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组织强有力的队伍,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时间、力量和精力打好市容市貌大整治工作攻坚战。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电台、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推进情况。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工作要求,倡导全民积极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争当环境卫生保洁员、文明行为宣传员和卫生保洁监督员。
(三)严格督导,狠抓落实。围绕此次整治活动,建立领导分包区域、分包重点工作制度,现场督促解决问题。各项整治工作责任领导要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相互协作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集中整治活动顺利推进。
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代)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