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3月6日,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对示范区城管局党组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2020年5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了示范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以及有关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同时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围绕反馈的3大类7个方面22个问题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为进一步做好、落实好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延宁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示范区城管执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扫黑办),具体负责落实党工委第一巡察组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
(三)强化措施,保障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措施,精准发力、对账销号、立行立改。对问题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问题件件落实、条条兑现。二是强化督导检查。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局党组强化督导检查,根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通过不定期开展检查、专题会议督查等方式,对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找准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修改完善相关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 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不精准”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学习不深不透,2018年仅学习1次,2019年仅学习3次的问题。局党组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计划,并按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省和示范区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坚持主动跟进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深入开展交流研讨,真正做到学懂弄通、领会到位。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学习6次。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及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二是针对专项斗争前期,局党组一度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法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任务,与城管系统关系不大的问题。通过深入认真学、主动跟进学,深刻领会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各级领导讲话、重要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省、示范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抓好《示范区城管系统无黑无恶创建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无黑无恶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切实抓好行业乱象治理、建立长效常治机制。三是针对对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视频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二督导组督导陕西动员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没有及时传达学习的问题。自巡察反馈问题后,局党组在每次中省、示范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会议后,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深刻领会领导讲话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四是针对未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转发文件存在照搬照抄省住建厅相关文件现象的问题。局扫黑办紧密结合杨凌城管系统实际,及时对原有的工作方案进行了修订,使其与本部门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更贴切。同时局党组举一反三,要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以后在制定方案、转发省厅文件时,要高度联系本系统工作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贯彻意见,文件印发前各分管领导要把好关,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以此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2.关于“政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针对“专项斗争初期,局党组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不足,亲力亲为不够”的问题。局党组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担起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扫黑除恶领导专题会议,每两月开展一次督导,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自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深入一线开展督导调研4次(便民市场建设、城市内涝治理、无黑无恶示范点创建)。二是针对“2019年3月以前,将局扫黑办设在城管执法支队,方案制定和线索摸排等具体工作由执法支队承担”的问题。局党组已将局扫黑办调整设在局综合科,负责方案制定、督促检查等工作,线索摸排由各科室、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了局扫黑办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三是针对“与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动协调沟通不够,尚未形成执法合力”的问题。成立了渣土车扬尘治理工作专班,抽调公安交警、交通、区分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全区建成区内的渣土车运输进行整治,成效显著。成立了由示范区市场监管、公安交巡警、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的占道经营联合整治工作小组,出台《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开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收效较佳。通过加强沟通与协调和开展联合执法等措施,形成行业乱象治理的强大合力,有效解决乱象治理难点问题。四是针对对行业管理中的乱象问题缺乏深入思考和系统谋划,特别是对渣土车运输监管工作政策研究不深,与交通局、交警队等协同执法没有达到无缝对接的问题。局市容环卫科牵头组织开展了建筑垃圾暨渣土车运输监管专项调研,制定《工程车扬尘综合整治工作组日常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城管、交通、交警等各部门工作职责,实现协同执法。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落实方面
3.关于“宣传动员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针对宣传发动群众的广度、深度不够,存在宣传盲区,群众对城管系统扫黑除恶领域和重点不了解、不知情”的问题。继续结合职能职责,在城区主要街道、沿街门店、公厕、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宣传海报,并利用户外广告、LED显示屏等滚动播放无黑无恶创建宣传标语口号。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放无黑无恶创建宣传手册,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黑创建影响力。开展了一次城管行业扫黑除恶和无黑无恶群众问卷调查,针对城管行业涉黑涉恶十大类型线索进行重点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引导群众积极揭发、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二是针对宣传手段局限于挂横幅、做展板等传统方式,利用网络平台和新闻报道营造舆论氛围、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不够的问题。局综合科长期坚持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城管微信公众号、区内媒体等新闻媒体宣传本部门、本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进展及成效。
4.关于“线索摸排不够精准”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针对线索摸排缺乏主动性,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分析研判不够,在市容环卫、广告管理、渣土车运输、占道开挖、燃气热力、门店占道经营、市政设施养护等领域摸排不够深入的问题。局各科室、执法支队结合各自职能职责,集中开展了一次线索摸排大行动,深入市场、沿街门店、监管企业等,与商户、渣土车司机、服务对象等面对面,扎实开展线索摸排,并对摸排的线索进行梳理,建立了线索台账。同时对网站、舆情快报、信访投诉等群众诉求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充分挖掘线索。二是针对对已摸排出的乱象线索举一反三、查找行业管理漏洞及苗头性问题不到位的问题。组织扫黑办全体成员召开了一次线索分析研判会,对摸排来的50条行业乱象线索进行横向比对、纵向分析,经过分析对比,“城市六乱”类(乱搭建、乱摆卖、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挖、乱张贴)占比29%、渣土车治理占比27%、市政公用类占比24%。通过分析对比各行业线索占比,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及苗头性问题,为以后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提供导向。三是针对对近年来城管执法行政处罚的案件翻查、串并分析、研判不足的问题。组织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分析研判会,邀请城管局法律顾问王建华律师,对两级城管执法队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重点从案件办理程序、处罚依据、卷宗制作等方面为执法人员进行讲解,以此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培训会后又立即召开了案卷评查会,在王律师的指导下,对近几年来城管执法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了1次全面翻查,并对案件进行了分析,未发现有保护伞和关系网问题。
5.关于“行业监管创新不够”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针对行业监管工作停留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集中整治传统模式上,在源头治理方面缺乏创新性、系统性举措的问题。组织召开了一次行业乱象线索串并分析研判会,对行业乱象产生的根源进行研究讨论,有针对性的建立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出台了《杨凌示范区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杨凌示范区城镇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加强监管,杜绝乱象的产生。二是针对对门面、小区、企事业单位的“门前四包”责任制督促落实不到位,划地占摊、乱停乱放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建立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日常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加强占道经营、渣土车等重点治理,强化沟通联系,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乱象治理的强大合力。按照《杨凌示范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夯实街道办、社区辖区市容市貌管理责任。结合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情况排查,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180份,督促做好“门前四包”责任公示牌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三是针对未经审批擅自开挖城市道路、损坏城市管线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加强了对《杨凌示范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实施办法》宣传,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印发了《关于规范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的通知》,理顺了城管局内部对占用挖掘、损坏城市管线的内部监管机制,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建立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群”,加强了与自然资源部门、各管线管理单位的沟通联系,提前介入,加强现场踏勘,避免审批不及时、勘察不到位问题发生。四是针对天然气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经销领域收费偏高、违规收费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燃气热力企业收费、施工管理,配合发改部门出台了《杨凌示范区企业用户调峰用气收费监督核算办法》《杨凌示范区调峰用气收费监督核算工作实施方案》,配合住建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和热力管道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的意见》,并联合发改、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对示范区天然气公司调峰用气收费进行核算,对城镇燃气热力管道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召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一步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及燃气领域扫黑除恶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和通过其他渠道反映的违规收费问题,及时联系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处理。五是针对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动联批管理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通过市容市貌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做好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踏勘现场等工作。
6.关于“重点监管领域缺乏长效机制”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针对渣土车运输行业乱象反复发生,制定的《杨凌示范区渣土车公司化管理办法》前期调研不足,研究讨论不充分,与杨凌实际情况存在差距,导致该制度在执行时缺乏持续性,严重影响管委会公信力的问题。代拟了《示范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稿),经局党组讨论修改后在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组织召开渣土运输企业座谈会,进一步规范辖区渣土运输行业发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征求对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意见建议。组织示范区工程车扬尘综合整治工作组、执法支队、局市容环卫绿化科、杨陵区城管局及驻各镇办执法中队负责人召开,渣土运输监管座谈会,征求对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及日常渣土运输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建议。二是针对缺少行业治乱长效机制,建筑垃圾黑清运黑消纳问题时有发生,措施手段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制定了《工程车扬尘综合整治工作组日常执法工作制度》,强化对执法人员的考核,严明奖惩,全面提高工程车扬尘综合整治执法水平。对在责任时间、区域内出现新的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报告,甚至隐瞒不报的,追究责任人责任。印发了《杨凌示范区渣土车运输监督管理工作细则》,充分运用24小时巡查执法、视频调阅及GPS监管、记分制信用管理、运输备案登记等综合措施,规范渣土车运输行为。三是针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的热点难点问题时紧时松,2019年度12319城管热线(12345市民热线)平台收到博学路占道经营问题投诉30余次,但问题至今仍未有效解决的问题。首先局党组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路段包抓工作,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公安交警、李台街道办、区分局等部门召开了一次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针对博学路占道经营等问题,安排不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整治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出台《杨凌示范区临时便民摊点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占道经营,保障城市市容环境秩序。其次及时(6月1日)实施了博学路、博士路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有效缓解了车辆乱停乱放造成的道路交通拥堵问题。
(三)无黑无恶创建方面
7.关于“对标城管系统无黑无恶创建方案要求,在落实群众共建机制、“打早打小”工作机制、部门联动机制、第三方体验式暗访机制、行业经营红黑榜发布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六项机制方面缺乏具体工作抓手”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体验式明察暗访的工作方案》《城市管理行业政风行风监督“体验式”暗访制度》,下一步计划组织10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体验式暗访活动,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二是7月份组织开展了一次“城管开放日”活动,邀请15名企业、群众代表走进城管,详细了解了城管局的职能职责,亲身体验了城管执法人员的日常执法工作,感受到了做好城管工作的不易。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增进了广大市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城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为今后城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群众基础。在参观了解的同时,广泛听取了他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明方向,从源头上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城市管理领域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成立了工程车扬尘治理工作专班,占道经营联合执法工作组,通过联合执法,行业乱象得到有效管控,治理成效显著。四是建立了并落实行业经营红黑榜发布机制。在渣土车运输监管方面,制定了《杨凌示范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日常管理记分办法(试行)》长效监管机制,上半年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违规行为共扣225分。在占道经营治理方面,制定了《杨凌示范区临时便民摊点设置管理暂行规定》和《便民市场管理制度》等,对市场内经营摊贩进行规范管理。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党工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强有力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圆满完成。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不定期召开专题会,及时传达中省、示范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和研究解决我局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中的问题,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二是强化措施,完善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强有力的措施,重点从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大力度,持续整改落实。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制定计划,从严落实。同时围绕城管领域无黑无恶创建重点及行业乱象整治难点,持续抓好部门联合专项整治,扎实解决城管领域乱象问题,不断提升无黑无恶创建工作成效,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9-87039911
邮政信箱:杨陵区五胡路天然气公司大厅
电子邮箱:464316273@qq.com
中共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