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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垃圾分类项目钢结构厂房招标公告

杨凌示范区垃圾分类建设采购项目经示范区发改局审批立项,现对该项目中钢结构厂房施工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垃圾分类建设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约45万元

3、项目概况: 杨凌示范区垃圾分类建设采购项目中钢结构厂房工程,建筑面积330平米。招标内容包含钢结构、填充墙面、双层压型钢板复合保温屋面,室内水电等。

4、施工工期:20日历天。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0、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9日 17:00:00 止

地点:杨凌示范区五胡路西段一号城投大厦314室

方式:现场购买

备注:获取时必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 09:30

地点:杨凌示范区五胡路西段一号城投大厦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单位: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029-87039901

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