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进行,我中心将暂停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3年6月30日9:00至2023年7月1日9:00,政务服务大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业务(包括异地转移接续及跨省通办)。
二、2023年6月29日17:00至2023年7月1日9:00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暂停所有线上服务渠道(含网上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等)的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功能。
请各缴存单位、缴存人合理安排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