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住建部《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征信中心核准,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杨凌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接入中国人民银行二代征信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杨凌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于2023年7月正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二代征信系统,并实时体现至个人信用报告中。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采用分期按月偿还的方式,由杨凌中心于每月约定还款日发起贷款扣收,遇节假日扣款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未足额扣款的,系统将对该笔贷款自动转为逾期,自约定还款日开始计收逾期罚息,并将还款情况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二代征信系统。
三、借款人必须确保其贷款还款银行账户状态正常,还贷资金充足,预留电话无误,避免造成逾期,形成失信记录。
四、特别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提高信用意识,维护个人良好信用,请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对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影响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