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规范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企业经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人防工程防护功能,2022年11月份,省国动办对省域内43家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2021年、2022年两年期间在省内销售、安装防化设备的18家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企业(详见附表1)进行设备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防化设备质量检查工作在省办党组的指导下,分3个检查小组对19个已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项目中随机抽查部分已销售、安装的防化设备(橡胶波纹管、法兰密封圈),在检查小组人员、防化设备企业人员和拆卸小组三方见证下,现场拆除过滤吸收器的构件(橡胶波纹管、法兰密封圈)19份抽取样品,并委托省内国家橡胶密封检测唯一的检测机构,国家橡胶密封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根据RFJ006-2021《RFP型人防过滤吸收器制造与验收规范》标准,采取无序编号盲检的方法,对过滤吸收器的构件(橡胶波纹管、法兰密封圈)两种产品进行性能测试。
二、检查结果
经过对18家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备企业的橡胶波纹管、法兰密封圈6项性能检测,只有1家防化设备6项性能指标全部合格,其他17家均出现不同层次的不合格现象。(检测结果详见附表2)
三、整改要求
1.限期整改问题。各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自3月起9月底止,6个月内更换不合格产品。2023年下半年省国动办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手段对各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整改不到位、还存在不合格问题的,上报国家人防办对其处理的同时,列入陕西省信用评价管理体系,禁止在陕西省域内销售、安装该企业产品。
2.确保产品质量。各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企业在陕销售安装前,要向省国动办报备产品合格验收单(电子报送),按照标准规范进行产品质量标识,防化设备关键原材料和成品要出具产品检测报告,省市(区)人防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求对防化企业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安装后的产品合格,防护功能达标。
3.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市人防办强化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人防工程项目的检查力度,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施工、安装及竣工验收要采取终身追责制,验收合格后的人防工程,如发现安装不合格防化产品的,要追究企业责任人和竣工验收人员的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不断线、有力度。
人防工程防化设备企业如对检测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对检测样品进行复检,复检费用自理。联系人:樊汝贡,联系电话:029-85570338、13389272480。
附件2::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备抽检样品检测结果统计表.xlsx
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