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公租房申请人、公租房承租人:
为做好公租房管理,切实保障示范区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根据杨凌示范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公租房准入标准等政策的通知》(杨保障房办发〔2018〕5号)和示范区统计局《2022年杨凌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的信息,结合示范区实际,现确定2023年公租房保障家庭准入标准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不超过39849.3元,单身人员为上述标准1.1倍,即年收入不超过43834.23元(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
特此通知。
杨凌示范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