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住建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决维护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良好局面,按照示范区住建局、交通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杨管建发〔2022〕77号)安排,我局于近期组织对全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0月8日至10月18日,示范区住建局安排3个执法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示范区43个在建工地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等,累计发现安全隐患112条,下发整改通知单16份,其中责令限期整改15项,责令停工整改1项。
二、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行为管理不规范。部分在建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规定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监理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走过场,未能主动发现和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明显安全隐患。
(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个别在建项目未有效辨识并制定项目的危大工程管控措施,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与实际不符、审批程序不正确、落实不严格,危大工程档案资料收集不规范、不完整。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个别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三级箱配备不足,施工现场电缆未按规范敷设或架空;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人员未能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层间防护不到位、剪刀撑未连续搭设;模板支撑体系立杆自由端过高,未设置扫地杆。
三、典型案例
杨凌综合保税区一期、农科·熙樾臺一期一标段和神农景苑A区建设项目施工吊篮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吊篮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搭设,联合验收记录不全,吊篮悬挑机构、钢丝绳、安全锁、配重和电气装置安全检查不到位,停用吊篮未进行落地管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为严肃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决定对杨凌综合保税区一期项目施工单位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农科·熙樾臺一期一标段项目施工单位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神农景苑A区项目施工单位杨凌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陕西普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全区通报批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2条之规定,对上述项目施工单位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依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款之规定,对上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给予执业证书记3分的处理;将本次通报处理情况通过全区公开曝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做好自查整改。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以本次通报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持续做好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对整改到位的工程项目,各单位要实行动态管理,加大项目检查频率和力度,防止整改效果反弹,坚决杜绝施工现场明显安全隐患反复出现。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在建项目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在建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持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坚决筑牢安全防线,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示范区住建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将开展重点检查。对问题隐患较多且整改敷衍了事的在建项目和相关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