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滨河湾项目相关群众对我局和信访局等单位递交“关于滨河湾一期住房项目入住告知书”、“关于滨河湾一期商品房业主自救工作的告知函”,称其通过成立自救小组,将于近期与滨河湾一期项目原施工总包方陕西盛唐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相关签约,由原施工总包完成剩余收尾工程。
在此,我局郑重提醒相关群众,要通过合法方式和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依法确定:原施工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已失效,若单方擅自变更开发建设主体是否合法?后续能否通过竣工验收和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证手续存疑。
在此,我局强调,法律是保证公平正义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底线,任何公民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活动。对无视法律尊严,组织煽动群众越级上访,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