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建立健全杨凌示范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便于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来信来访地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有下列重大安全隐患情形的自建房。房屋有明显倾斜,墙体出现明显裂缝、墙与墙之间出现明显分离,承重构件混凝土保护层大面积剥落,木梁、木柱等木构件发生明显倾斜变形,出现大面积腐朽、虫蛀等。
(二)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并用于经营危害公共安全情况的自建房。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拆改房屋基础、柱、梁、板、墙等承重结构),违法改扩建(增设夹层、墙改梁、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等。
(三)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建房。
二、举报电话
杨凌示范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87039353
杨陵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87012504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接听受理群众举报);
三、举报信箱
杨凌政务大厦336室;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来访及通信地址
杨凌示范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政务大厦336室,邮编:712100。
杨陵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712199。
请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杨凌示范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