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公租房承租人:
为做好公租房管理,切实保障示范区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根据《关于调整公租房准入标准等政策的通知》(杨保障房办发〔2018〕5号)和示范区统计局《2020年杨凌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区今年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人均年收入不超39615元,单身人员为上述标准1.1倍,即年收入不超43577元(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
特此通知。
杨凌示范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6月28
各相关单位、各公租房承租人:
为做好公租房管理,切实保障示范区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根据《关于调整公租房准入标准等政策的通知》(杨保障房办发〔2018〕5号)和示范区统计局《2020年杨凌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区今年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人均年收入不超39615元,单身人员为上述标准1.1倍,即年收入不超43577元(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
特此通知。
杨凌示范区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6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