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局属各单位、广大购房群众:
根据省纪委和示范区纪工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实施方案》以及省住建厅《关于2021年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区目前正在开展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不按合同约定交房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针对近期群众反应强烈的3起不按合同约定交房,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项目涉事企业在全区作出通报批评。
一、被通报企业
陕西千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华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杨凌秦琪置业有限公司
二、处理意见
(一)暂停3家企业网签备案手续,对其项目的预售资金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建管、质监、人防、房管部门联合会签,非必要资金不予拨付。
(二)责令涉事企业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否则,我局将对相关不良信息记录《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诚信评价监管平台》,并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列入“黑名单”,在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行政许可、质量监督、预售许可、销售网签、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实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标找差,强化风险排查,积极推动化解矛盾纠纷,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