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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示范区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依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措施。

四、负责受理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处理举报投诉问题。

五、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工作。

六、负责示范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七、承办示范区住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九、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五胡路城投大厦2楼;

办公电话:029—87039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