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示范区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依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措施。
四、负责受理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处理举报投诉问题。
五、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工作。
六、负责示范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七、承办示范区住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九、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五胡路城投大厦2楼;
办公电话:029—87039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