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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陕西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示范区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起草或制订示范区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审查及备案以下文件:

1.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资格、招标公告;

2.投标人资质预审结果;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4.中标通知书。

四、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活动;调查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举报、争议、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组建示范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并对库内专家进行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

六、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五胡路城投大厦2楼;

办公电话:029—87039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