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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1-08-12 09:17

杨陵区城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燃气热力公司:

现将《杨凌示范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8月10日

杨凌示范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安委会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示范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科学预判风险、有效防控风险、精准化解风险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总目标,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推进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程,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职责及任务分工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局党组每年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各单位(公司)要安排专题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综合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局其他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燃气热力公司配合)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结合“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周”等活动,在有条件的公园、广场设置专题展板,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氛围。(市政公用事业科、市容环卫绿化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局属各单位、各燃气热力公司配合)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依法依规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效能。要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坚持源头防控,消除盲区漏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市政公用事业科、市容环卫绿化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局属各单位、各燃气热力公司配合)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4.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引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全覆盖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有关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法治教育,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强化企业内设部门安全职责,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市政公用事业科、市容环卫绿化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示范区市政公司、各燃气热力公司配合)

5.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各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相应奖惩制度。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从业人员熟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现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市政公用事业科、市容环卫绿化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示范区市政公司、各燃气热力公司配合)

6.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加强动态分级管理,实现“一企一清单、一岗一清单”。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原则,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排查治理清单,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市政公用事业科、市容环卫绿化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示范区市政公司、各燃气热力公司配合)

7.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市政公用事业科、市容环卫绿化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示范区市政公司、各燃气热力公司配合)

)开展城市道路桥梁安全整治

8.开展城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以居民区、商业区、交通干道等区域为重点,对涉及城市道路安全的地下作业空间、道路周边深基坑、地下综合管廊及排水管网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市政公用事业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示范区市政公司配合)

9.完成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工作。对城市桥梁护栏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城市桥梁升级完成改造工作。(市政公用事业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示范区市政公司配合)

10.基本完成城市桥梁检测对城市特大型桥梁、特殊结构桥梁、运行状况差的中小桥进行检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桥梁及时及时维修改造。(市政公用事业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示范区市政公司配合)

11.进一步完善桥梁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桥一档”的原则建立城市桥梁技术档案,并根据检查、检测、加固维修资料动态更新档案,做到内容完整、规范有序、更新及时。(市政公用事业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示范区市政公司配合)

)开展城市地下排水管网及易涝点安全整治

12.加强城市地下排水管网及内涝隐患排查与整治。对城市地下排水管网全面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促进城市地下排水管网设施规范化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确保城市地下排水管网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对城区内涝点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实施清单化动态管理;同时,全面开展易涝点整治,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市政公用事业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示范区市政公司配合)

13.加强城市排水及内涝防治设施运维。加大对排水管网、泵站以及排水井盖的日常巡查与维护力度,加强对各类排水机械、电器设备养护的抽查巡检。督促设施运维单位建立健全供排水管网管理维护制度,积极采用CCTV(闭路电视检测系统)等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进行检测,提高运维养护效率。(市政公用事业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示范区市政公司配合)

14.建立完善城市地下排水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网数字化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所有排水管线及相关设施入图,并实现动态更新、维护、监管。(市政公用事业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示范区市政公司配合)

15.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加强排水设施维护作业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将安全意识普及到岗到人,杜绝设施维护作业中有害气体中毒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市政公用事业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示范区市政公司配合)

)开展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整治

16.强化燃气设施保护。开展危旧燃气管线设施检测与整治提升治理,全面清理燃气设施管线安全防护间距内的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划定并对公众公布燃气管线设施安全防护范围。整顿查处未经审批或不按计划在燃气管道周界实施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施工、建立长效巡查及开挖旁站式监督等机制。对在施工过程中未落实地下管线保护施工、未按照监护要求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市政公用事业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燃气公司配合)

17.整顿城镇燃气经营市场。对燃气企业违法向无证照企业或个人提供经营性燃气等行为,依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等规章实施处罚。强化人员培训,对企业负责人、送气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不按要求参加地方燃气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核、未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的,督促企业停业整改。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无证经营、未落实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等违法经营行为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长效排查机制。(市政公用事业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燃气公司配合)

18.加强燃气使用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整治,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用户入户安检和对用户正确使用燃气及燃气用具的宣传等。当发现擅自拆、改、迁、装燃气管道和设施,将燃气管道及设施埋墙或暗设等行为时,停止供气并下发整改通告单。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燃气储放违规行为整治,依《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有关要求对超量存放气瓶、未按要求设置瓶组间、在地下室、高层建筑使用瓶装燃气等行为进行查处,扣押钢瓶,对个人或企业进行处罚。配合商务部门全面开展餐饮企业用气安全整治,加大对未与城燃企业签订供气协议、皮管破损、在使用燃气的场所使用其他燃料等行为的整顿查处。(市政公用事业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燃气公司配合)

加强渣土收纳场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监管

19.抓好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管理。健全城市建筑垃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安全应急处置制度,逐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除风险隐患。督导建筑垃圾处置企业落实具体安全责任,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树立安全意识,定期对建筑垃圾消纳场(含封场关停的)进行堆体位移监测,确保不造成滑坡垮蹋。(市容环卫绿化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执法支队配合)

20.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夯实城市市政消火栓、集中供热、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导运营单位落实运营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科、市容环卫绿化科、杨陵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示范区市政公司配合)

三、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7月上旬)、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中旬至12月)、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等四个阶段进行。

目前,前两个阶段已基本完成,计划在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以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完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管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在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对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和整治效果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查漏补缺,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重要性。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杨陵区城管局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执法支队负责人、杨陵区城管局分管领导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严肃问效问责。加强对城管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