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20﹞119号
各设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西咸新区城市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现将《陕西省提升城管执法服务水平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30日
陕西省提升城管执法服务水平活动方案
2020年是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的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也是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成效检验年。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管理执法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就今年提升城管执法服务水平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和执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增强,对城市管理执法的社会认可度明显提高。
二、时间、方法和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1日-24日)。各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全面了解掌握行动开展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区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具体事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学习培训阶段(5月25日-10月30日)。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学习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和执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全省城管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进一步增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履职能力。
(三)实践活动阶段(5月-12月)。为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各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要切实组织抓好以下七项实践活动,不断推进“执法服务水平年”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结合“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组织集体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坚持定期组织集体升国旗、唱国歌仪式,进一步增强城管执法人员的集体意识、使命意识和宗旨意识。
二是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以全省开展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优秀案卷评查、现场应急演练等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系统展示全省各级城管执法队伍在规范执法行为、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成果。
三是开展调研走访活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深入一线,开展大调研、大走访等主题活动,组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广泛收集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综合整治。
四是开展便民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城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公园、进广场活动,宣传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创新服务载体,搭建城管执法服务岗亭、便民服务窗口等便民服务平台,明确服务事项标准,将执法服务端口前移,提供惠民便民服务。
五是开展“城管开放日”活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群众代表全程观摩现场执法活动,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队伍规范执法、高效服务。
六是开展“全民城管”活动。大力培育义工、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实践“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全民城管”理念,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七是开展“讲好城管故事”征文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讲好城管好故事,发出城管好声音,进一步激励执法队员的工作热情,树立先进典型,塑造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展示新时代城管执法人员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
(四)自查自纠阶段(11月)。各市(区)要围绕思想政治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法治城管建设和规范执法、能力素质、服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区分单位和个人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结合工作抓整改、抓落实。
(五)总结提升阶段(12月)。各市(区)要结合三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把行动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融合到工作实际中,形成有效的规范制度、工作标准和机制模式,确保行动成果的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活动结束后,省厅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服务水平提升年活动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年度任务,统筹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具体实施计划中,对各区(县)要明确到行动内容、步骤、时间安排并做好指导监督工作。省厅将对专项行动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调研督导,对工作积极、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开展缓慢、工作推动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加大保障力度。“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三年行动已经纳入中央和省委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评选的重要考核指标体系,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落实情况,积极争取人力、财力、物力支持,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同时,要从工作上、生活上、心理上关心爱护一线执法人员,及时化解执法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宣传总结。各市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工作动态和典型人物事迹,及时把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工作长效机制,并积极向省厅报送有关宣传材料和典型事迹。各市(区)城管部门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整个活动总结情况报省厅,总结中要用具体数据反映推进情况,用典型案例体现主要做法,用经验成果展现工作成效,用存在问题制定下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