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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取消收取有关文件印刷等费用的通知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02-10 11:25

杨管建发〔2022〕5号

各有关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提升示范区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结合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即日起,凡进入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向投标人收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印刷等费用。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