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管建发〔2022〕5号
各有关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提升示范区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结合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即日起,凡进入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向投标人收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印刷等费用。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9日
杨管建发〔2022〕5号
各有关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提升示范区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结合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即日起,凡进入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向投标人收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印刷等费用。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