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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示范区招标办)与示范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示范区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为示范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下属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财务独立核算。主要负责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示范区招标办总编制5 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人员 0 人;实有在职人员 4 人,行政人员 0 人,事业编制 4 人。2017年加强示范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单位国有资产主要包括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图书等办公必备,无其他类型资产。

四、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执行管委会对预算绩效目标要求。

五、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示范区招标办收入预算为 66.5200万元,支出预算为66.52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1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2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0000万元。

2、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 2.3%、1.12%,收入和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

3、无政府性基金,无国有资本经营。

4、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0.1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了 0 万元,原因无出国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1  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原因为没有压缩的空间。

5、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主要是未计划政府采购内容。

六、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说明。本单位无专项。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示范区招标办2017年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