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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管委会管理的事业单位,归口规划建设局管理,副处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住房公积金、房产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任务,中心主要工作任务为:

1、贯彻有关住房公积金、房屋产权、物业管理、保障性房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

2、负责示范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核算、稽核工作,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贷款工作,负责职工住房公积贷款的发放和回收等工作。

3、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企业资质初审,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管,商品房预售监管。负责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新建房物业保修资金收缴、使用的监管。

4、负责拟定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负责保障性住房补贴、配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资产管理、房源的的收购、回购、归集、统筹工作,负责保障房信息管理平台维护及建设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工作任务

1、继续抓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确保资金安全。在抓好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同时,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力度,促进杨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异地贷款监管工作,降低资金回收风险。

2、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加强市场风险防控。严格预售监管,加强市场动态监管和预警分析引导,同时加强预售资金、维修资金交存、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物业管理用房等方面监管,严厉打击违规销售等行为,加强在建在售项目管理,促进示范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加快分配入住,加强保障房后期管理。加大协调力度,促进分配入住。积极和城改办区政府协调沟通,加快集中安置小区的分配入住。创新运营管理,提升公租房后续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活动,提升保障性安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4、进一步强化措施,规范物业行业管理。加强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管指导,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宣传培训。发挥物业协会作用,引入先进物业管理经验,定期开展物业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专项宣传培训,提高物业服务行业人员服务意识技能,改善物业行业形象。加强物业企业诚信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诚信退出机制。对居民投诉较多,管理的落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动员业委会等方式清理出物业管理服务行业队伍。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部门所属单位,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0人、临聘人员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拨款22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29万元(用于公积金向新版业务系统费用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收入预算为458万元,支出预算为4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购置费支出229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166.2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上线运行并通过住建部专家组验收的新版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建设专项费用支付229万元。导致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8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286万元,增加比率为166.27%。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8万元,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8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为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现就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的支出情况及与上年对比情况说明如下:

住房保障支出4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6.27%。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2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2.36%。其形成原因:1)在职人员工资增长;2)本部门因业务需求,聘用4名业务辅助人员,2018年将业务辅助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列入基本支出,导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与上年比较有所提高。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8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为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现就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的支出情况及与上年对比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支出拨款458万元,与上年对比提高了166.27%。其形成原因: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办业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并通过住建部专家组验收,支付系统建设费用229万元,导致支出预算提高。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0.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了0.1万元,下降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其它交通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预算比较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其原因主要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杨凌示范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25%。其原因主要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杨凌示范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会议费预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5万元,与2017年预算无变化。

3.培训费预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6万元,与2017年预算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此项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预算安排数:指使用政府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数。

(二)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填报。

——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及车辆费用,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服务的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建设、支持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等支出。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款项三级科目分别列示。

(四)“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按定额分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