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为负责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全区防震减灾规划、示范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防空袭预案;审批防空工程项目以及防空设施维护管理,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审核备案登记。
我单位为副处级建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示范区住建局管理,加挂示范区地震局、示范区抗震防灾办公室牌子,无内设机构。
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管理人防工程项目的立项验收;制定全区人防通信、警报器建设规划;制定年度指挥通信训练方案;制订全区人防宣传教育计划;开展人民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创建1所省级人防宣传示范社区和1所省级人防宣传示范学校;完成9.18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组织开展了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指导全区中小学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及结余决算总体情况
1、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收入总计204.31107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26757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 61.337579 万元,项目支出拨款收入128.93 万元。
(2)其他收入14.043454 万元,包括 上级补助收入13.83万元,其他收入0.21万元。
(3)2016年收入较2015年增加121.42万元,原因是:人防专项收入增加128.93万元。
3、支出总计208.311207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7.921684万元,主要是为单位基本工作及人防项目开展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防项目支出128.9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 33.02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10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85万元,。
(2)项目支出40.38652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6.04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3717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73万元 。
(3)2016年支出较差2015年增加146.036655万元,原因是:专项业务项目支出增加144.0654万元
4、结余分配4.000157 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267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1.337579 万元,项目支出 128.93 万元。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 批次0 ,人数 0 人,相比较2015年因公出国费无变化 。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万元,运行费支出3万元,此项费用主要用于车辆基本运行的保险、维修等费用。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相比较2015年公务用车费用3万元无变化。
(3)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0.1368万元。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8人次,共产生费用0.1368 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0万元。相比较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了0.0612万元。原因为接待人次较上年增加8人次 。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