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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为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财务独立核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方面的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依法实施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资料审查备案事项。

(三)监督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定标活动。

(四)负责组织建立管理示范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实施入库专家培训、考核和监管工作。

(五)监督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工作,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考核、不良行为的记录,检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经营行为。

(六)调查处理因招投标活动引起的投诉、争议、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承办示范区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推进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

2017年示范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已全部采用电子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投标活动,全年共招标开标项目45项,中标金额6.3637亿元。房屋建筑工程23项,市政公用工程 15项,公路工程6项,水利工程1项。

(二)不断改进和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

2017年,示范区本级公开招标项目45项,合同总造价6.37亿元;直接发包合同备案13项,合同总造价为2.85亿元。

(三)严格市场监管,加大违规违法行为处理

(四)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独立核算二级事业单位,单位财务独立,与局机关、局其他二级单位没有任何财务关系。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实有人员4人,全部为事业人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计71.21万元,由财政拨款收入(65.99万元)和其他收入(0.02万元)及年初结转和结余(5.19万元)构成。支出总额71.21万元,由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万元)和城乡社区支出(63.48万元)及年末结转和结余(5.45万元)构成。总数较上年增加1.0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2.本年度收入由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万元)和城乡社区支出(63.75万元)构成。

3.本年度支出由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万元)和城乡社区支出(63.75万元)构成。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71.18万元,支出71.18万元,比上年增长6.17万元,主要为2016年结转。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万元)和城乡社区支出(63.4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人员经费为63.41万元,公用经费2.3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只有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一项,较上年其他支出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为0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会议费支出为0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专项业务,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费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事项及花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此案正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示范区招标办2017年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