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为克服疫情影响,全力做好一季度建筑业稳增长工作,示范区住建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从支持政策、纾忧解困、服务指导等多方面协同发力,多措并举助力建筑企业复工复产,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按下“加速键”,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复工复产工作积极有序推进。
一、出台支持帮扶政策,全方位助力重点项目复工复产
一是全力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制”、“提前服务制”等制度,简化工程建设手续办理程序,保障企业尽快投入生产。二是指导帮扶建筑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联络协调有关行业部门和生产企业,建立可靠的防控物资供应渠道,保障企业防疫物资需求。三是保障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物资需求,协调有关行业部门和建筑产业链企业,建立建筑材料运输“绿色通道”,保障生产物资供应便捷、顺畅。四是妥善处理工期延误,因疫情导致工期延误,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合理顺延工期;因疫情不能及时到岗的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可由不低于相应资格人员替岗履责。五是加强建筑工地复工指导服务,建立联络员制度,专人专班、全程跟踪、协调解决重点企业及其产业链配套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复工问题。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员工生产安全保障、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六是支持复工项目创建文明工地,对春节期间复工的建设项目,在创建市级文明工地时给予加分,优先推荐创建省级文明工地。七是免费开展核酸检测,对春节期间复工的建设项目、区内商混生产企业、砂石料场,联络协调核酸检测机构免费开展核酸检测,并发放一定数量防疫物资。八是给予生活补助,对春节期间复工的建设项目,对在场人员采取发放“生活补贴+年货大礼包”的形式给予补助,关心关爱建筑施工一线从业人员。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压实压细复工复产项目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职责,指导督促参建单位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二是定期对项目建设人员信息、人员流动情况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排查统计,动态掌握工地情况,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核查并落实分类管理措施。三是督导企业严格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对入场作业人员和所有出入工地人员进行扫码测温,严格工地门卫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工地。四是督导企业足额配备体温枪、温度计、口罩、酒精、消毒液、洗涤用品、应急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加强人员聚集管理,做好场所消杀、垃圾清运等工作。五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面向建筑工地在场作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适时做好心理疏导,保持施工工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加强沟通联络协调,深层次解决复工项目困难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春节期间复工项目调研推进会,召集全区计划春节期间复工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面对面详细了解项目复工计划、人员数量、施工进度、原材保障以及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等情况,并对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冬季施工、农民工关爱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督导调研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对春节期间计划复工的重点项目和商混企业,逐一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进一步摸清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并督导复工复产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三是建立复工复产“一企一联络员”制度,变开门服务为上门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加强同企业的沟通联络,帮扶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各类困难问题,切实将政府服务职能前移到企业和项目建设一线。
下一步,示范区住建部门将以抓好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落实为抓手,再加劲、再发力,统筹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安全监管与服务指导工作,确保复工复产规范有序,奋力推动一季度建筑业稳增长工作取得实效,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