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审查内容公示表
事项 |
测绘资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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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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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
1、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3、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障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4、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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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示范文本 |
《测绘资质审查申请表》可在国家测绘局(网址:WWW.SBSM.GOV.CN),或者陕西省绘局网站(网址:WWW.SHASM.GOV.CN))直接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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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全部材料的目录 |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并报电子文档一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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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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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
受理 |
由陕西省测绘局法规处负责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局法规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 依法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审查 |
陕西省测绘局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陕西省测绘局或其委托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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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
决定 |
对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陕西省测绘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局领导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陕西省测绘局法规处应当自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陕西省测绘局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
听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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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与 延续 |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30日前,测绘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依照《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延期手续。 测绘单位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请升级。 测绘单位申请升级,依照《测绘资质管理规定》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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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规定(特定资格的考试、登记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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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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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
名额不受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