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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住建局多措并举加强新开工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监管


    

为贯彻落实中省和示范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提升文明施工水平,示范区住建局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新开工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监管。一是开展扬尘治理政策标准宣贯,在新建项目开工前,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宣贯中省和示范区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解读《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十六条》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100%”标准,明确示范区新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具体要求。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履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专项列支;要求监理单位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扬尘治理标准,扎实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三是积极开展扬尘治理检查巡查,按每月不少于2次的要求,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巡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通过跟踪复查的方式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约谈企业法人、记录不良行为信息等处理。

在示范区“新桥路(河堤路-五胡路)改造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后,示范区住建部门在积极落实上述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监管措施的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新开工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效果,主动向该项目施工单位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切实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杨管建发〔2017〕76号),要求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抓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行为和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随后,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积极深入该项目施工现场,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目前,该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水平提升明显、成效显著。

下一步,示范区住建部门将继续主动作为,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示范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水平和治理效果,为示范区成立20周年和第九次省部共建会议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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