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张光强梁宏贤同志在示范区2010年半年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我局结合本职工作实际,以优化、美化、亮化城市环境,努力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以人为本,细化工作程序,明确责任目标,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建设,努力促进各项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领导讲话的精神实质
半年工作会后,我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学习计划,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和省委省政府《意见》,抢抓示范区发展的良好机遇,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讲话精神,深刻领会领导讲话的精神实质,并要做到“三结合”,一是把学习讲话精神和本职工作紧密结合;二是把贯彻讲话精神与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相结合;三是把落实讲话精神与对照检查相结合,通过学习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学习意识、工作作风、廉政意识、执法管理及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
二、完善制度,加强队伍素质建设
为了认真贯彻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对干部精神状态、责任心,干部作风、形象、素质能力需要提高的指示精神,为加强行风建设,切实解决影响行业形象的一切不良现象,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市政管理队伍,我局主要抓好以下方面建设:
(一)加强班子建设。
首先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要求同志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领导干部首先自己不做。其次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在班子内部形成民主协商、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思想教育
结合“创先争优”、“讲政治、重品行、做表率”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大力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自觉养成重理论修养、讲品行统一、追求事业、淡泊名利、敢讲真话实话、真抓实干、积极向上、严于律己的良好作风,切实树立起立足本职,干好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完善制度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不仅要靠理论武装、说服教育,更要靠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规范人、引导人。对此,我局正在建立和完善工作人员职责、工作行为规范、服务行为规范、廉政行为规范、执法行为规范、道德行为规范,以及考勤、财务、车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将严格制度管理,加强监督和考核,努力促进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文明执法、规范服务。
(四)规范执法行为。
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态度和气,语言文明,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以言代法、以罚代管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以工作之便向管理对象“吃、拿、卡、要以及接收财物等现象的发生,树立良好的执法人员形象。
三、狠抓落实,强化责任,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国务院《批复》和省委省政府《意见》的出台,以及全省加快建设示范区推进大会的胜利召开,对我们示范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这也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为了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建设最佳宜居城市,我局将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市容环卫管理,提升示范区城市形象。
1、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监管,严格清扫保洁标准,逐步实施环卫设施更新再造和垃圾分类回收,大力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努力提高环卫工作水平。
2、通过多形式宣传,努力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坚持疏导结合,合理城区市场设置,逐步规范摊点和市场经营秩序;积极探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努力建立和完善城市市容管理长效机制,努力维护城市良好的秩序和形象。
(二)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服务功能。
1、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巡查和维修管理,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积极指导天然气、热力等部门,扩大供气、供热覆盖面,提高城区群众的生活质量。
(三)加快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努力打造“园林杨凌”。
按照管委会安排,大力开展城区绿化建设,切实搞好城区重点街景、拆墙透绿等工作,认真做好广场、公园及城区公共绿化管护,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四)加强网站建设,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步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不断加强和完善“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网站建设,拓宽交流互动渠道,对群众关注的城市管理方面的热点、难点以及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严格办理程序,切实办实办好;认真做好数字化城管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步伐,逐步使城市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通过深入学习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在半年总结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艰巨任务,也深刻认识到工作及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明确了努力方向,他们纷纷表示将立足本职,抢抓机遇,更好地管理和经营城市,为把示范区建设成为一个天蓝、水碧、草绿的现代化城市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