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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局组织签订《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保证书》

来源: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6-02-04 00:00

春节临近,为有效预防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环境和空气质量造成叠加污染,尽可能降低空气污染和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要求,2月3日,示范区市政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部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积极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保证书》共150余份。

保证书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烟花爆竹禁限放第一责任人,自觉带头,率先垂范,同时积极监督职工及下属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杨凌示范区2016年春节期间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禁限放有关规定,重污染预警期间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切实做到绿色、文明、有限、有序燃放,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环保、节俭、祥和的节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