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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情况的函

来源: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6-10-30 11:16

示范区机关委员会:

根据《示范区管委会机关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机关在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的通知》(杨机党发〔2016〕51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与邰北社区对接,确定进社区服务时间,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进社区服务活动。现将进社区开展服务情况汇报如下:

为积极响应示范区机关党委在23届农高会来临之际组织的“喜迎农高盛会,构建文明社区”的主题党建活动,10月29日中午,我局支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进邰北社区进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燃气安全使用宣传,集中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100多份,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手册100多份,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燃气使用方面的问题。活动现场氛围热烈,在法律法规方面为群众普及城市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都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在燃气安全使用方面,为群众讲解燃气表多少年需更换、平时使用中应注意些事项等,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经过这次进社区活动,激发了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广大群众服务的激情,同时也展现了机关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精神风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社区党组织加强联系,实时开展各项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局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真正把基层党建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