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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市政管理局 积极参与“12•4”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6-12-05 14:23

 

2016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当日上午,渭惠路盛世阳光超市门前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共36个行政执法单位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杨凌”为主题,在此集中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和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示范区市政管理局作为行政执法单位之一,组织6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宣传,制作宣传资料400余份、宣传展板4块,内容主要涉及城市垃圾收集与处理、渣土车拉运、机动车停放、户外广告设置、食品摊贩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法律法规。活动中,市政工作人员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热情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答疑解惑,使部分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认识。活动持续近三个小时,收效良好。

此外,示范区市政管理局坚持“边执法、边普法”的原则,将普法宣传落实到日常执法工作当中,做到普法宣传不中断,不断增强群众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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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示范区党工委书记郭社荣带队,检查我局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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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我局工作人员热情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