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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系统积极落实大气重度污染应急响应措施

来源: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7-12-04 13:51

按照杨管气办发〔2017〕22号关于启动大气重度污染Ⅲ级响应措施通知有关要求,示范区市政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及时启动Ⅲ级应急措施,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程度。

一是印发了《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局关于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严格按通知要求,积极落实应急措施。二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重污染天气预警未解除期间,示范区市政公司每天对城区主干道进行洒水作业三次,对城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保洁四次。三是严查渣土车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及垃圾焚烧等行为。示范区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将执法人员分为白班、夜班两个班组,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城区重要路段每天至少巡查四次。四是全区范围内禁止土方作业。印发了《关于禁止开挖城市道路的通知》,重污染期间,要求全区所有道路开挖暂停施工,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五是鼓励市政系统干部职工低碳出行,少开车,尽量乘坐公共汽车、骑电动车、便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

此外,示范区市政管理局还安排专人与示范区大气办对接,及时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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