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停车收费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示范区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近日,杨凌示范区城管局、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杨凌示范区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拳治理停车收费腐败问题。
《方案》旨在重点解决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推进解决停车难、停车贵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治理范围包括:城市公共道路(道沿上、道沿下)的停车场(位);
根据规划独立建设或政府投资临时设置的供社会公众停放车辆的停车场;利用城市公共空间(公园、广场等)施划的停车场(位)。
治理重点涉及:
1.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经营单位在停车收费管理中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失察失管,导致公共资源被私人垄断操控、谋取私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公职人员搞权力寻租,违规审批设置、出让、出租、中止停车位,违法收取抽取抽成费、保护费、好处费,纵容、操纵、指使收费人员乱收费、不如实全额上缴停车费,违规将停车收费业务承揽给自己亲属或以他人名义直接参与经营问题;
3.少数社会人员围猎公职人员形成利益团体,操控停车收费业务、排除公平竞争,谋取非法利益问题;
4.停车管理和经营单位随意圈地、霸占公共资源私设围挡、私划停车泊位、无照经营等问题;
5.停车收费经营单位公示的收费标准与实际收费不一致,乱收费、隐瞒停车位、篡改收费账目,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车费等问题;
6.停车收费经营单位人员招录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收费人员学习教育开展不经常、账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7.对违法违规停车和收费执法不严格、不公开,选择性执法以及在执法中谋取私利、收受经营单位和收费人员红包等问题;
8.对违规设置的占道停车泊位和违规经营性停车场查处取缔不坚决等问题;
9.停车设施布局未纳入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等问题;
10.其它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方案》明确,将从强化行业监管、完善智能管理、建管协同发展、鼓励资源共享、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宣传引导等六方面入手,以治理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为小切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贵和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加强规划引导,放宽市场准入,合理建设和施划停车场(位),规范收费标准和管理秩序,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着力破解停车供需矛盾,坚决整治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净化停车收费领域秩序,全面推进示范区停车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