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2011年商品房价格调控目标确定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1-04-28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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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制定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明电[2011]6号)和省政府领导要求,将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逐步解决群众住房问题,促进杨凌示范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综合考虑2011年杨凌示范区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可支付能力等因素,近日示范区确定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低于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4个百分点。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将加强对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预售房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现场明示。严禁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