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会在西安召开。按照会议要求,示范区将于近期进行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建立我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调查内容包括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等基本情况和家庭住房占用套数、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房屋坐落、房屋性质、房屋类型等住房状况。调查对象为我区城镇居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各类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为低收入家庭收入线按照当地低保家庭收入线的1.5倍以下确定;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确定;中等收入家庭的收入线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上限确定。住房困难标准则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确定。具体是: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