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不断完善申报审核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民政、公积金、车管、工商、税务、公安、金融等部门和社区协作配合的保障对象经济状况审查机制,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审核制度,建立起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住房保障管理网络,不断完善“四级管理三级审批两级公示”的申报审核制度。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保障性住房受理、申请初审过程中,有出具虚假证明,未按规定公示申请人名单,未及时受理、审查并向上级机关报送申请材料等行为的,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严格确定保障对象标准
保障性住房房供应对象为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对界定标准做了严格规定。
二、建立保障对象数据库
为确保配租配售公平,示范区已经建立保障对象数据库。配合统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一起,采取群众自愿申报和主管部门入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摸清保障对象底数,建立保障对象数据库。对审查合格的保障对象一次性确定轮候次序,五年分步实施,实现应保尽保。
三、完善分配制度
为切实做到公平分配。示范区规划局组织乡镇、街道办和社区工作负责人学习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从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查、退出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扎实做好人口、住户、房屋、收入、就业等方面的基础工作。保障性住房分配严格按照各种类型房屋的管理办法进行分配,目前公租房和限价房管理办法的试用版已经出台。
四、推行摇号分配方式
在保障性住房实行轮候分配制度,按照抽签、摇号或其他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轮候及分房顺序。未经相关程序不得擅自改变分配对象和轮候次序。全面推行电脑摇号分配,确保配租配售公平,摇号分配保障性住房这种形式,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
五、分配对象
严格根据十二五轮候计划进行轮候分配。分配房源建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