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 正文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上海召开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3-10-28 16:1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日前在上海召开《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徐俊达等行业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全国32个省、自治区和城市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共70多名代表分别就《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物业管理地方立法的制度创新做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并对《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沈建忠表示,《条例》实施十周年以来,我国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基本完备、物业管理行政监管不断增强、物业管理行业自律逐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初具规模、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稳步提升。
  与此同时,沈建忠表示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物业管理行业产业集中度太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仍然是薄弱环节;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机制有待完善;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对此,徐俊达建议继续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市场化进程,用市场的方法解决目前制约行业发展的难题。同时,行业主管部门需继续加强立法工作。“建议在修改《条例》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通过专项立法的方式,各个击破,逐步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对于下一阶段的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工作,沈建忠强调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一是继续完善法律法规,厘清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二是多措并举,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四是继续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师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五是出台扶持政策,增强行业竞争能力。(来源:中国建设报)马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