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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三部门联合规范整顿房产市场交易税费征收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3-11-21 14:28

 

   购房置业消费是大宗消费。对多数人来说,房产买卖是倾其一生积蓄的最大消费,而房屋装修是紧跟其后最大的一笔消费,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近日,针对近期我省部分市、县群众反映的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存在违规收取供气、供暖和有线电视等配套建设费的问题,省物价局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地方税务局下发通知,对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中税费征收有关问题进行全面整顿和规范。
  据了解,此次整顿规范对象包括陕西省境内从事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的房地产交易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各类税费征收行为。
  三部门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房地产市场交易税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应由单位或个人(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税费项目、标准及依据以五张表格的形式进行了归纳公布,其中涵盖了新建商品房缴纳的税费、二手房交易缴纳的税费、房屋租赁手续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让百姓一目了然。并要求各地要在主要媒体上宣传房地产税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于新建商品房缴纳的税费,房地产交易部门和开发企业要在交易大厅和售楼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对于二手房交易缴纳的税费、房屋租赁手续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房地产交易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要在交易大厅和中介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全部予以公示。
  《通知》指出,要把此次整顿规范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房地产交易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自查自纠,对照税费项目、标准、依据、征收单位逐一进行核对,进行主动纠正;市县物价、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税务部门普查,建立台账,注意执行税费政策的时效性,一般不追溯政策出台前发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整顿规范工作落到实处。12月20日后,省物价局将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地方税务局对各地整顿规范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项目,对个别企业、单位拒不纠正或纠正不及时的将公开曝光,并依法严肃处理。(马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