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2014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工作。
据了解,2014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申报条件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的通知》的规定及有关要求。申报材料应重点反映申报城市和项目创建工作前后发生的重大变化、主要做法、实施过程、获得的成效与经验以及宣传推广、创新实践、公众参与情况等。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并统一报送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推荐城市和项目申报条件,保证申报质量,按时进行申报。做好创建培育工作,推进预备名单申报制度,关注新型城镇化、人居环境领域的热点问题,鼓励创新实践,树立人居环境建设的典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建设和谐社会,促进城镇持续健康发展。(马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