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小城镇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对2013年度小城镇建设先进镇进行了表彰。
省政府决定,授予杨陵区五泉镇、富平县庄里镇、蓝田县汤峪镇、神木县锦界镇、彬县新民镇、眉县汤峪镇、南郑县大河坎镇、华县瓜坡镇、商州区沙河子镇、兴平市西吴镇等10个镇为“2013年度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先进镇”称号,各奖励100 万元;授予宁强县青木川镇、耀州区照金镇、吴起县铁边城镇、旬阳县蜀河镇、山阳县漫川关镇、白水县林皋镇、神木县高家堡镇、凤县双石铺文化旅游街区、户县祖庵镇、武功县武功镇等10个镇(街区)为“2013年度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先进镇(街区)”称号,各奖励100万元;授予神木县大柳塔镇、西乡县堰口镇、乾县阳洪镇、临潼区北田街道办、丹凤县商镇、陇县东南镇、石泉县池河镇、华县柳枝镇等8个镇为“2013年度市级重点镇建设先进镇”称号,各奖励 600万元,并增加60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
会上强调,2014年我省将继续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继续抓好35个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严格依据新区模块化规划实施标准化建设,坚持分类推进建设,并精心打造8个沿渭小镇,稳步推进“扩权强镇”改革,积极拓宽小城镇建设融资渠道;加快推进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全年力争开工建设项目190个以上,完成投资30亿元;对跟踪指导考核的市级重点镇实行动态管理,淘汰建设进展较慢的镇,择优递补;抓好新型农村社区和古村落保护,积极借鉴高陵模式,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多措并举推进我省小城镇建设快速发展。(陕西建设网)张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