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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的通报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4-04-08 08:21

为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持续推进,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联合示范区环保局、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对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进行了检查验收。共检查工程项目13个,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涉及施工企业10家,监理单位8家,共下发整改通知单2份。总体来看,绝大多数建筑工地能够按照《杨凌示范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细则》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编制专项方案,能认真开展扬尘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管理措施。其中,宝鸡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人才公寓10#、14#、18#楼和陕西正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博学嘉苑19#楼扬尘治理效果明显,我局决定给予全区通报表扬。

但仍有个别工地对扬尘治理重视程度不够,治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一)施工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方案无审批程序、操作性差;(二)施工现场工程概况标志牌未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三)施工现场的围挡不连续、不整齐;(四)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其余场地未绿化或固化;(五)施工现场出入口未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六)施工现场土方裸露,未全部覆盖;(七)施工现场灰土露天放置;(八)施工现场未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其中,杨凌东引线绿化工程扬尘治理严重不达标,我局研究决定,对杨凌东引线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杨凌示范区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全区通报批评。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扬尘治理的各项措施,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将不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扬尘治理自查情况进行巡查,凡扬尘治理严重不达标或被省厅暗访通报的项目,将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