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示范区出租汽车市场营运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树立示范区出租汽车行业新形象,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查纠出租汽车不打表、乱收费、不主动出具专用发票、拒载、强行拼客、欺客甩客、车容车貌不整、不文明服务、粗暴待客等营运违规行为;依法管理出租汽车闯红灯、乱停乱放、随意掉头、超速超载、遮挡牌照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的“黑车”、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经营的异地出租汽车等其他车辆非法经营行为。
二、对查处的各类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外,将对驾驶员姓名、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并将查处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作为出租汽车所属公司2014年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广大人民群众在乘车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黑车”,不坐“黑车”,举报“黑车”,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营运现象。
四、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上述违规违法经营现象予以举报(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029-87018596),我们将对提供有效证据的举报者予以奖励。
特此通告
杨凌示范区交通局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