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省政府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目的是总结“十二五”全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两办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会前,我们现场观摩了宝塔区河庄坪镇建设情况,总的感到,延安市委市政府、宝塔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重点示范镇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力推进,在规划建设、产城融合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
刚才,一兵同志对全省重点示范镇建设进展情况作了讲评,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宝塔区政府作了经验介绍,6个新调整的重点示范镇所在县区政府进行了表态发言,讲得都很好,希望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增强责任感
2011年3月,省委省政府确定了31个重点示范镇,采取专项资金引导、土地指标支持、专业人才帮扶、目标责任考核等一系列措施,目的是建成县域副中心,成为农民进城落户和创业的重要平台。2013年7月又增加了4个沿渭镇,总数达到35个。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各镇按照“模块化规划,标准化建设,新区老区社区园区四位一体同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真抓实干,快速推进,取得明显成效。35个重点示范镇完成投资479.12亿元,镇区面积累计扩大68.8平方公里,吸纳进镇人口51.5万人,镇域经济快速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同时,119个市级重点镇竞相发展,异军突起,政策效应显现。我们抓重点示范镇建设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外省同行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充分肯定,住建部领导专门来我省调研总结并向全国推广。
重点示范镇建设取得的成绩,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得益于省级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措施得力、扎实推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总结五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五条经验值得坚持:
一是领导重视,政策有力。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两镇”建设工作,勤俭书记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平省长深入各镇调查研究,实地检查指导。省政府从多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前不久又出台文件,将支持政策延续到2020年。
二是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按照建设城市社区和农民幸福家园的标准,突出地域特色、产业特色和文化特色,组织编制了重点示范镇的“一镇一模块”规划。8个沿渭镇结合渭河生态资源优势,编制了景观带专项规划。
三是四位一体,同步推进。坚持以项目为抓手,加快建设新区、改造提升老区、整合镇域社区、发展产业园区,四位一体,同步推进。制定了五年目标和年度建设任务,逐镇督查检查,确保项目快速推进。
四是创新体制,激发活力。选派了两批技术干部挂任副镇长,指导县区向重点示范镇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部分县区在重点示范镇成立了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建立了镇级财政,8个沿渭镇设立了副县级管委会。
五是夯实责任,严格考核。连续三年列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委市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了“月通报、季讲评、半年观摩、年终考核”的推进机制,每年评出10个建设先进镇给予重奖,省政府定期约谈排名靠后的镇,形成了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工作氛围。
实践证明,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重点示范镇建设的决策超前,完全符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陕西城镇化的实际。我们抓重点示范镇建设的一系列做法实在管用,需要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坚持和完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的看到,重点示范镇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建设进展不平衡。总体上看,大部分镇完成了新区模块建设任务,特别是眉县汤峪镇、杨凌五泉镇等排名靠前的镇建设成效明显,已经成为农民进镇落户创业的优先选择。但是仍有部分排名靠后的镇项目进展缓慢,尚未达到预期目标。二是产业支撑力不强。尽管这几年重点示范镇产业发展较快,但部分镇产业规模小,财政收入少,经济实力弱。传统的工业镇主导产业链不长,带动能力不强。新建的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力度不大,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吸纳就业能力还有限。三是依法实施规划还有差距。重点示范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还是比较系统的,但实施时随意改变规划的情况较多,规划刚性不强。四是两个平衡任务完成不好。除滦镇、关山等少数镇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指标筹集足额建设资金外,多数镇未能充分利用指标进行融资。此外,管理不规范、体制不顺畅、资金筹措困难等问题依然突出,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需要我们下大力气解决。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特色小镇调研报告》上批示“抓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大有可为,对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更加坚定了我们抓重点示范镇的决心和信心,省内外小城镇建设的经验表明,小城镇建设正当其时,大有可为,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建设升级版重点示范镇的起步之年。为此,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的通知》,给予了更有力度的政策支持。《通知》已经随会印发,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认识,积极履行职责,推进我省小城镇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紧盯目标,问题导向,加快推进步伐
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十三五”期间,重点示范镇建设要全面落实《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强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坚持集约、生态、低碳的发展理念,按照打造县域副中心目标和多规融合的要求,更加突出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突出产城融合发展,加快特色产业和人口聚集;更加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增加广场绿化面积,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到2020年,重点示范镇建成县域副中心,城镇人口增加80万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培育出5个左右的强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打造成为“镇级市”。
为确保完成以上目标,我们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进多规融合,提升规划水平。首要的工作就是做好原有29个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和新调整6个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加强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实行“两图合一”,明确管控边界,促进“多规融合”。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完善各类专项规划。要组织编制镇域村庄建设规划,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实现农房规划有效管理,建立完善的村庄建设管理制度。要加强规划审查,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完成后,由县级规划、国土部门联合初审,报市级规划部门组织专家技术审查,并报省厅审定。
二是坚持标准化建设,提升设施功能。“标准化建设”是重点示范镇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十二五”期间,省上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质量、住房建设、新区模块等5个大类、29个分类制定了建设标准,确保了项目建设的有序有效。“十三五”期间,我们将继续坚持完善这个好的做法。新的标准体系目前已制定完成,会上已印发大家,请大家认真执行。新的标准从城镇规模、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住房保障、生态建设、管理机制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各镇要按照新的标准体系,逐项对标、找出短板,明确重点,建立项目库,特别是要提升道路、广场、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功能,切实提高城镇的宜居性。
三是坚持产业引领,提升聚集水平。产业是强镇富民、聚集人气的基础。各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学习借鉴浙江发展特色小城镇和我省实践积累的经验,明确主导产业、发展重点,引导产业项目向重点示范镇靠拢。要结合棚户区改造、扶贫移民搬迁等重点工作,提升镇区人口集聚能力,优化公共服务水平,特别是办好学校和医院,以优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吸引群众。要全面取消进镇落户限制条件,开展就业培训等服务,吸引农民进镇创业,提高户籍城镇化率。
四是坚持绿色理念,提升生态环境。要抢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政策机遇,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开展镇域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各个环节的设施,配备专职保洁人员,逐步建设或改造雨污分流排水系统。要加大老区立面改造,净化市容市貌。要推进亮化工程,主次干路、广场等亮灯率达到90%以上。要增加绿化带、湖泊、湿地面积,力争绿化率达到30%以上,有条件的镇要建设人工湿地,营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
五是坚持机制创新,提升管理水平。要方便群众,镇政府和驻镇机构行使的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进入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要推进执法下移,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和队伍,牢固树立“管理即服务”理念,营造良好的镇区社会环境。要推进和谐镇区建设,创新城镇治理思路和方式,强化镇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城镇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完善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要求,设区市政府对重点示范镇建设负总责,县(区)政府是融资建设责任主体,镇政府为实施责任主体。各市要自我加压,强力推动,有效检查,逐项评估。各县要整合资金、全面发力,有条件的县要成立管委会专门负责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镇级党委政府要扑下身子、真抓实干,确保取得实效。市县住建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扩权强镇。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开展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县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加快下放管理权限,赋予重点示范镇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等方面的经济社会管理权。要创新管理体制,理顺条块关系,建立镇级财政,积极探索以块为主的新型县镇管理体制。鼓励县级领导兼任重点示范镇主要负责人,继续选派优秀年轻的规划建设专业干部挂职或任职,并积极推荐考核排名靠前镇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优先提拔使用。
(三)多方筹措资金。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并按考核要求落实好市县资金配套。要积极推进土地资金两个平衡,整合捆绑中省市相关部门的资金和项目,集中向重点示范镇倾斜。要策划好项目,争取政策性银行信贷。开展招商引资,吸引有实力、有远见的省内外大型企业投资开发,推进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
(四)严格目标考核。“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继续将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市的目标责任考核,坚持和完善“通报、讲评、观摩、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对年度建设先进镇实施重奖,对工作滞后镇实行约谈问责,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大宣传力度。重点示范镇建设需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重点示范镇建设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需要强调的是,这次新进的6个镇,是从近年来发展较快的特色小城镇中遴选出来的,能进入省级重点示范镇实属不易,一定要倍加珍惜这一难得机遇。一是要深化认识。充分领会加快重点示范镇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二是要高起点编制规划。要因地制宜,挖掘特色,高标准完成规划编制。三是要加快推进步伐。新入选的镇尽管有了一定的基础,但由于起步较晚,一定要精心组织,鼓足干劲,加快步伐,力争前列。
省上跟踪指导考核的20个镇也要认真学习借鉴省级重点示范镇的经验做法,认真对照考核办法,自我加压,加快各类项目建设步伐,争取在年底的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
同志们,“十二五”以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重点示范镇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措施,加大落实力度,共同努力、攻坚克难,推动我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