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商品混凝土作为建筑施工中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建筑材料,其质量合格与否,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确保示范区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杨凌建筑市场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 10月下旬,示范区住建部门对全区在建项目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并要求各有关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11月24日,示范区住建部门对全区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
在约谈中,示范区住建部门首先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各有关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将统一格式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环保承诺书向各有关企业进行了宣读,随后,示范区住建部门就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的工作措施进行了解释说明,并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遵照落实。
示范区住建部门要求,凡向杨凌在建项目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区内外商混生产企业须向示范区住建部门做出质量、安全和环保书面承诺,并按月上报使用其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杨凌在建项目台账,示范区、杨陵区两级住建部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相关企业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商混生产企业,将暂停向杨凌在建项目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资格;对拒不接受示范区、杨陵区两级住建部门动态监管的商混生产企业,不得进入杨凌建筑市场。与此同时,示范区住建部门将定期将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情况向全区在建项目通报,明确符合规范要求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名单,对未列入名单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要求全区各在建项目一律不得使用。